中新海南网1月15日电 据海南经济报报道,为了从源头确保食品的安全,14日上午,海口工商局龙华分局的执法人员对海口市新港码头食品批发市场进行专项检查行动,扣留和封存了一批无“qs”标志的问题食品。
当日上午,海口工商局龙华分局市场科的执法人员对海口市新港码头批发市场的食品市场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在海口龙华莲鸿发贸易商行的仓库里存放着大批“火爆牛排”等素食类麻辣食品,其中“欧氏川仔”牌和“辣格格”牌的食品包装箱上及食品包装袋上均没有标明“qs”标志,共有140箱,共5600袋,涉嫌金额达5425元。
该商行的老板辩称,因该批包装是厂家的旧包装,所以没有贴上“qs”标志。目前,执法人员已经将该批问题食品全部查封,再作进一步处理。
在相邻的一家贸易行的仓库里,因店主无法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执法人员将5箱共120瓶广东吴川市某酒厂出品的毛鸡酒进行了查扣处理。
据龙华分局市场科的执法人员介绍,今年1月1日起,我省全面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和工具制品强制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即“qs”准入制。凡是直接接触食品的产品,必须在其包装或产品上加贴“qs”标志,并标注“食品用”等相关标识。如果发现有商家销售无“qs”标志的食品的,将依法处予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