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创财税观察到,越来越多的个体户转变为个人公司户,并且逐渐的形成了一种趋势,那么导致这种趋势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其实这要从个体户与个体公司户的定义上面来讲了。
个体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
个体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资全部归属于一个股东的公司。在一人公司的情况下, 如果股东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是可以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
也就是承担的责任不同,为什么不同呢?简单来说,个体户包括这个家庭的经营,而公司户只包括公司经营的税项,个体户一旦破产需要付出全部的东西,也就是所谓的无限责任。公司户则是对公司经营的负债负责。
那么个体工商户转为公司户有什么优劣呢?
1、有助于提升综合竞争力。对一些具有一定规模,行业特色显著的个体工商户,通过转型升级,可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履约信誉度和融资能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竞争力。
2、可以拓展经营领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劳务派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药品生产批发经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等行业,都是禁止个体工商户进入和经营的,转型为企业后,就可以按照法定要求和条件进入以上经营领域。
3、降低经营风险。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经营者承担无限责任,即以其个人全部财产对全部债务负责,而转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后具有法人资格,公司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个人的财产与企业财产在法律上是分开的,这有利于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
转型条件:
1、 具备相对独立且符合本市相关规定的经营场所
2、个体户的档案要齐全、无缺失、历次登记逻辑关系合理;
3、个体户已经刻公章。
4、诚信守法的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无违法违规记录,个体经营者无不良警示记录;
5、必须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个休工商户(港、澳、台居民个体工商户除外);
所以该怎么选择由经营者去自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