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海口市委、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获海口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
《政策措施》重点从优化资本要素供给和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农村集体产权要素等方面,支持产业项目落地,壮大集体经济,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和健康养生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琼中湾岭镇岭脚村资料图。海南日报记者陈元才 通讯员朱德权 摄
《政策措施》提出要转换财政扶持方式。整合各类财政支农资金,改变财政涉农资金“撒胡椒面”分散投入状况,集中资金投入整片建设。
统筹利用农村土地,重点解决项目落地用地难问题。将美丽乡村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探索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制度创新,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鼓励利用设施农用地用于农产品临时储存、分拣包装、休闲采摘项目。
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对村级组织通过招商引资和盘活资源、资产、资金引进企业的,产生的税收全市留成部分,按6:4的比例奖励给村委会和引进的企业。
支持农村产权要素流转,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要素流转交易平台,促进农村产权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以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农业企业吸纳并转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引进国际国内先进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等,最高给予300万元补贴。
鼓励设施农业标准化生产,争创名优品牌,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
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强调支持休闲乡村旅游“品质化、文创化”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合作发展休闲农业,打造乡村旅游品牌,最高给予50万元补贴。
通过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方式支持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培育农村电商龙头企业,拓宽农产品销路,单家运营商最高奖励100万元。
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现代农业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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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出台扶持会展业新政
展览项目每届最高补100万元
日前,三亚出台了《三亚市会展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由三亚市商务会展局认定的三亚重点培育举办、每届展览展位数量在200个标准展位以上的展览,前三届将给予每届展览补贴金额100万元,后三届给予每届展览补贴金额50万元。
会议类项目补贴标准
根据《办法》,在国内外其他城市连续举办三届以上,且与三亚市旅游、农业、高新技术等重点产业高度融合且具有带动作用的展览项目,实际展览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且折合标准展位数量不少于300个,给予每届展览补贴金额50万元。为鼓励扩大规模,在连续举办的届数内,以第一届在三亚举办的标准为基数,每增加100个标准展位,给予5万元增量补贴,增量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
海南日报记者还注意到,三亚也将对线上展会进行奖励。根据《办法》,在该市注册、纳税的机构或企业,依托自办的实体展会,建立相应的线上展会,每届给予5万元的奖励,最多奖励不得超过三届。
此外,对社会资本在三亚投资建设的展馆及现有展馆,每年度按照展馆实际展区面积给予展馆设施维护及修缮补贴。展馆设施在1万平方米以上不足5万平方米的,给予每年5万元的补贴;在5万平方米以上不足10万平方米的,给予每年10万元的补贴;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每年15万元的补贴。
来源:海南日报
记者:计思佳 梁君穷
编辑丨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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